物业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从梯子上摔下来,不幸身亡。责令物业公司支付家庭丧葬补助金、工亡补助金等共计65万余元。
让家属意外的是,裁定生效后,物业公司更换了法定代表人,原法定代表人持股的公司也接管了小区。由于原物业公司账上没钱,家属要65万余元的补助很难。
物业工作人员因工死亡,判决公司赔付65万
死者儿媳彭女士说,如果公公李某秋还活着,她今年就62岁了。他3月入职武汉兴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兴华物业),在江汉区满春园小区参与物业管理,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他缴纳社保。
2011年1月,满春园新安装了雨棚,由李某秋和小区业委会朱主任负责维修。当时朱主任扶着梯子,李某秋爬上梯子修理。后来,朱主任离开去拿工具时,李某秋从梯子上摔了下来。
“摔倒的位置并不高,而是因为头撞在砖头上,口吐白沫,晕倒了。”彭女士说,事故发生后,公公被送往武汉市中心医院救治,并进行了开颅手术,但半个月后不幸去世。
彭女士介绍,公公住院时用的是医保,剩余费用由兴华物业垫付。公公去世后,物业公司也出了几千元购买墓地。
彭女士提供了一份由兴华物业出具的承诺书,称李某秋在曼春园修缮时不慎摔倒,导致脑溢血。由于企业资金困难,现在要求她使用医保卡,医保卡外的费用由企业承担。上面还有兴华物业法定代表人林某增的签名。
彭女士说,公公去世后,丈夫与兴华物业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共识,遂向武汉市人社局申请工伤(工亡)认定。因兴华物业注册地址在汉阳区,此事由汉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2019年1月16日,裁决书裁定兴华物业从
自奖励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李先生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1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万元,共计65万余元。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账户里没钱发补贴
彭女士和丈夫本以为漫长的索赔告一段落,没想到又有了变故。兴华物业未按裁定作出赔偿。2019年4月16日,丈夫向汉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发现兴华物业变更了法定代表人。
天眼查数据显示,2019年4月1日,兴华物业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某增退出,由王某祥接任。
由于兴华物业账上没钱,无法支付补贴。李先生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将兴华物业列为失信人,新任法定代表人王某祥被限制消费。但彭女士表示,她委托查询发现,王某祥今年64岁,家住荆门农村。彭女士认为,限制消费可能对王某祥影响不大,这是兴华物业的金蝉脱壳。
让彭女士没想到的是,曼春园小区后来被武汉荣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荣成物业)接管,管理小区的工作人员有的还是岳父的前同事。天眼查数据显示,持股比例达80%的荣程物业大股东为兴华物业原法定代表人林某增。两家物业公司的注册地址均为汉阳区长江广场A栋13楼10室。
2019年9月,彭女士的丈夫向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兴华物业存在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资金抽逃、诉讼期间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等问题,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称,兴华物业已不在登记住所经营,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因公司无法取得联系,李先生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法调查其资金外逃情况;没有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期间不得变更法定代表人。
原法定代表人持股的另一家公司接手小区
7月22日,记者来到满春园,看到小区电动车棚里挂着一张告示,落款是兴华物业管理处2019年5月4日。
记者来到物管处,询问是不是兴华物业。现任项目经理并没有否认。记者问:“现在不是荣程物管吗?”对方称,后来改成了荣程物业,但很多工作人员都是兴华物业的。他还表示,李某秋的死讯他也知道。
荣成物业是如何接管满春园小区的?业委会朱主任说,物业续签合同时,项目经理拿着荣程物业的一份合同让他签字,说大部分都是原来的工作人员,名字改了他就签了。
记者随后找到了长江广场A栋13楼10号房,有两名工作人员在那里。他们指着墙上的营业执照说,这是荣成物业,不认识兴华物业。记者问他们是否认识林某增?他们称,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林某清,并不认识林某增。
记者电话联系到林某增。他说,兴华物业的股东是外地人,他是被对方聘请为法定代表人的。后来因为公司出事,他被公司辞退了。荣成物业由他于2010年成立,注册地与兴华物业相同。因兴华物业无法赔偿李某秋一家,荣成物业接管了满春园小区。林某增还表示,自己与兴华物业没有任何关系,但可以帮忙尝试联系股东,看股东能否赔偿李某秋一家。
表示可以向法院申请追究原法定代表人
湖北良善律师事务所陈亮认为,即使从工商注册信息来看,兴华物业与荣成物业存在关联关系,但从法律角度看,两家公司是不同主体,李某秋家属不能直接向荣成物业追偿损失。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资金、账户与公司存在混淆,公司只是一个壳,则可以要求其承担公司相应的责任。此外,兴华物业股东未完成注册资本实际缴纳的,可以
要求追加其股东为遗嘱执行人。
前日,楚天都市报在全媒体平台报道此事后,引发网友热议。“一些小公司为了逃避责任,玩这种套路。”“物业打金贝壳没办法吗?”
网友关先生建议,彭女士的丈夫可以要求执行法院将兴华物业原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查阅公司财务账簿,查看是否存在财产转移、抽逃出资等情况,甚至追究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
记者从裁判文书网查询到,北京的赵女士因劳动争议起诉了自己工作的公司。2017年,法院判令该公司赔偿相关损失,但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变更了法定代表人。赵女士于2018年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卢某被限制消费。
对此,陈亮认为,死亡职工家属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由执行法官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对原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