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代表着公司的形象,对企业的经营有很大的促进和发展作用,想要得到一个百分百满意的名称并不容易,因此,一些企业在注册前随意起个名字,经营一段时间后才觉得需要改名。这时就需要参考公司名称的变更。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名称变更有专门规定。为减轻部门工作量,制约企业正常稳定运行。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名称核准登记后,无特殊原因一年内不得申请变更。因此,企业要在一年内变更,只能调整自身情况,使自身公司情况符合特殊原因,特殊原因有以下规定:
1.因经营范围第一项调整需要变更名称的;
2、因控股股东变更而变更名称的;
3.因组织形式变化需要变更名称的;
4.企业申请变更回原名称;
5.因与同一行政区域内其他经核准的企业名称侵权或者近似,需要变更名称的;
6.企业因其他特殊原因要求变更名称的。
公司可以在一年内变更法人,但必须提供股东会决议和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