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潍银保监罚决字[2022]16号)显示,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存在编制、提供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中国银保监会潍坊监管分局对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涉嫌违法违规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依法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其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进行陈述申辩,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2021年1月至8月,太平财险潍坊分公司通过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方式,向赵某、常某芳等20名员工及代理人支付工资、佣金后,返还至徐某某等5名公司员工账户,以此收取费用用于业务开展,涉及交易329笔,金额1万元。
上述事实,有太平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太平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出具的业务人员及名下银行账户证明、太平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员工工资明细及代理人提成对账单等证据,潍坊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笔录,现场检查事实认定,足以认定。
综上,中国银保监会潍坊监管分局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上述编制、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太平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处以罚款23万元。
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