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发票公司名称多了一个字,但税号无误
你不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相应规定:
第二十二条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顺序、栏目开具,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开下列发票:
1.为他人和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发票的开票规定如下:
一、普通发票开具
1.收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款项时,应当向付款人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发票由付款人向收款人开具。
2.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和顺序,逐栏逐次如实一次性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电脑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使用国税机关制作的机外发票,开具后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仅限于本市、县范围内领购的单位和个人。超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发票。
5.开票单位和个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发票购书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交发票领购簿和发票办理注销。
6.一切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和支付其他经营活动款项时,应当向收款人索取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商品名称和金额。
7.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向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5.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物品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
6.将商品无偿赠与他人。
7.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与发票标题有关的问题
1.发票的称谓是什么?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发票的标题是什么?发票的标题是“购物者的名字”。如果你自己买的,写上你自己的名字。如果你买了或者报销了,写上公司的名字。种类有海运提单和商业发票(标题为买方,即收货人)。发票的标题必须是实际买主,不能乱涂乱画。
2.个人应缴电话费能否税前扣除?
1.答复
对于发票抬头到个人名下的电话费,不能税前扣除,需要进行个税调增。
2.建议
公司可将通信补贴纳入本企业职工工资薪酬体系,与工资薪金一并定额发放。它不需要员工提供发票,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直接在税前扣除,减轻了公司的税收负担。
3.注意
不是所有个人开具的发票都不允许税前扣除,只要符合真实性原则,且与业务相关,如:
(1)飞机票、火车票;
(2)医疗费用发票;
(三)职工教育经费范围内的职业资格认证费用;
(四)员工入职前体检票据。
4.政策
1.《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目的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税前扣除。”
2.根据5月8日发布的《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公告》(第34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工资薪金制度,与工资薪金一同发放的固定福利补贴,符合《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福利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3.根据《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以下原则把握工资薪金的合理性:
(一)企业制定了较为规范的职工工资薪酬制度;
(二)企业制定的工资薪酬制度符合行业和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的工资薪金相对固定,工资薪金调整有序进行;
(四)企业对实际支付的工资薪金,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五)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偷税为目的。
如果你不知道如何填写和使用发票,接下来的十问十答中的一个总能帮到你!
3.发票应付10问10答
1.发票上字多字少可以吗?
如果发票抬头错误或包销,则不允许再次更改或添加文本。
2.增值税发票抬头可以为空白吗?
发票不全的,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
3.发票可以用简称补开吗?
发票抬头必须如实填写采购人全称,不允许任何形式的缩写,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