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代表着公司的商业信誉和技术水平,但很多人在注册公司名称时对自己注册的公司名称并不满意,因此会出现后来变更公司名称的情况。但是,在更名前,公司会以原名称签订合同,那么在更名前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呢?下面就随企名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名称变更不影响变更后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和债务,加盖原公司名称印章签订的合同仍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变更领取新营业执照后,需要重新刻制印章并向公安局备案,同时销毁旧印章。
根据民法典第532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变更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合同解除后,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根据民法典第155条规定,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一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认定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退货或者不需要退货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各方均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有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协议必须填写。法人为外地户口的,须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旧代码证原件交质量技术监督局);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由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办理)。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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