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有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名字叫“不爱上班”,成立于2017年,就是在那时审批注册的。
如今,有人认为公司的名字“就是不喜欢上班”导向不好。这不是在倡导人们懒惰不上班吗?有违公序良俗,应当“改”。
也许我是瞎子,我不知道这个名字有什么问题。要说定位不好,也违背了公司的初衷。公司以“不爱上班”“不上班”为品牌。创始人团队一直致力于让每一位员工实现“不上班”的终极目标,过上好日子。为什么不呢?
如果说这个名字违背了公序良俗,那就更牵强了。不爱工作并不意味着懒惰,而是督促员工努力工作,为以后不上班而努力。
此外,不爱上班是每个人的心意。上班本身不是目的。上班挣钱,过上好日子才是硬道理。如今,每个人都不喜欢上班,但每个人都在努力工作。
公司的名字叫“不爱上班”,只是希望,不哗众取宠,还有一点戏谑,很好!
此外,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公司注册手续也没有问题。为什么有些人不喜欢就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