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谈谈公司名称的组织形式,仅供大家参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的企业,不得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可以申请“厂”“铺”“部”“中心”作为企业名称的组织形式,如“北京市***食品厂”“北京市**商店”“北京市**技术开发中心”等。
的政策法规
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6年12月30日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12次会议通过)法释(2007)2号
第六条经企业登记主管机关依法登记的企业名称和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用于商业用途的名称,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企业名称”。企业名称中具有一定市场程度、相关公众知晓的字号,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04年修订)(节选)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0号
章节
第六条企业法人名称不得含有其他法人名称,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企业名称不得另有企业名称。
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属企业的名称。
第八条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不得使
使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
企业名称需要翻译为外文的,按照文字翻译原则由企业自行翻译使用,不得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第九条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民族”、“国际”等字样。
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民族”“国际”等字样的,应当为行业限定词。
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制的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外国(地区)投资企业名称的,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第十一条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市辖区名称不能单独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市辖区、市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