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去年我在急诊科因工伤,名字里写错了一个字。现在,公司要我写一份工伤处理委托书,交给公司的人。我能给吗?公司为什么要这样?那么如果我委托我丈夫申请劳动仲裁,那不是不行吗?因为我已经委托公司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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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工伤赔偿达成协议后,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他们在达成工伤赔偿协议后发现权益受到损害,仍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要求单位按规定支付相应待遇。据了解,当事人就工伤待遇达成的赔偿协议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在没有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的情况下,与用人单位达成工伤赔偿协议后提交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以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作为案件受理条件,以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送达劳动者之日作为上诉时效的起点。另一种情况是,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双方就工伤待遇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提交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以双方签订赔偿协议之日作为上诉时效的起点。不以解除协议为前置条件的,由仲裁委员会裁决用人单位补足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