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
1.申请人向登记(许可)机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企名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登记(许可)机关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登记(许可)机关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审批,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登记(发证)机关作出决定后,按照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书。
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命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字,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字,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宅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扩展信息:
办公室信息:
1.受理机构: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合机构: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科(段)室:行政审批服务科。
2.办公地址:庆元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B区22-23、25-28号(丽水市庆元县孟州街222号1楼-5楼),请到该地址审批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市民中心)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时间单位为“天”的,指自然日)。
4.发送
期限: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
参考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司设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