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指南
一、项目名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发
二、处理主体: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站
三。办理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通知》(建指(2007)201号)、《江苏省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实施细则》
四、办理范围:
(一)属于下列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需要重新审查其安全生产条件:
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并对事故负有责任的;
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已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处罚3次以上(含3次),有通报批评或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
4.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前三个月未申请延期的;
5.因其他原因,需要复检的。
(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对不属于第(一)项规定的复审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可不再进行审查。但此类企业仍需提交所需的相关申请材料。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
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前三个月对企业实行行业监管
管理平台核对“三类人员”信息,无误后在监管平台申请延期,下载延期申请表,报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
1.需要复审的企业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一式三份(网上
直接打印申报,不要点击下载);
(2)建筑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批准延期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在有效期内);特种作业人员作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由市级主管部门核验);附件材料(所有复印件须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三)企业、分支机构、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和操作规程;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执行情况);(购买劳保用品发票、培训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文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职责、负责人任命文件、成员详细名单);
(六)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录及作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本企业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资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培训底稿);
(8)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含社保、报备人员银行对账单或凭证及参保人员名单)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相关证明(提供上次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参加保险的证明材料);
(9)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登记和使用登记证(提供上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使用设备的产权登记和使用登记证材料);
(十)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根据本企业经营特点可能引起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十一)危险性高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和环节
预防性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企业经营特点,详细列出危险子项目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清单及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2)企业、项目经理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的原则,列出详细的救援组织人员名单、救援器材装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十三)在建项目清单。
2.不需要复审的企业,提交上述第(一)项、第(二)项材料。
企业应对申报材料实质性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六、办理流程:网上报名→打印表格一式三份,准备材料→上报材料:表格
复印件三份,附件材料一套,并带相关原件审核→(初审合格)→提交省建设行政审批中心→(审核通过后等待公示发证)
七。数量:不限
八。费用:无
九、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十、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地点:河西新城大厦南京市政务大厅江东中路265号
十二。联系人68505779 6850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