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自治县教育局关于2019年春季具有招生资格民办幼儿园名单及提醒幼儿家长正确选择合法幼儿园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方便家长为孩子选择正规民办幼儿园,维护家长和孩子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县经批准并具备办学条件的46所民办幼儿园名单(见附件1)和违法违规幼儿园名单(见附件2)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特别提醒广大幼儿家长注意:
一是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民办幼儿园,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举办幼儿园是违法的。
二、已持证幼儿园实行年检制度和动态管理。对年检不达标、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办学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或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不得举办幼儿园。
三、未取得公园许可证的非法公园存在以下弊端:
(一)房屋质量、消防安全、园区环境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幼儿身体健康的。
(二)无园证幼儿园脱离监督管理,办园不规范,严重影响幼儿健康成长。
(三)大部分教师学历不达标或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保育保教工作不规范。
(四)硬件设施不到位,面积小,活动空间、休息室面积不符合国家卫生要求,易造成传染病传播。
(五)缺乏科学合理的教育理念,“小学化”倾向严重,忽视幼儿智力开发和行为习惯养成,“拔苗助长”式超前教育违背幼儿教育和成长规律,剥夺幼儿童年快乐,挫伤幼儿学习兴趣,影响身心健康发展
.
(六)不能将进入违规幼儿园的学龄前儿童统一纳入学前教育信息化平台管理,不能享受困难家庭儿童救助、营养改善计划等国家相关惠民政策。
(七)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和利益纠纷,难以处理和解决,自身利益受损的。
4.请家长对孩子未来的发展负责。从保障幼儿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角度出发,自觉抵制无证、非法办学行为,为适龄幼儿选择有办学资质、管理规范、质量合格的幼儿园,不将幼儿送至无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非法办学机构,确保幼儿接受规范的学前教育,让他们在阳光、快乐、健康中成长!
请广大家长朋友支持配合。
特此通知
威宁自治县教育局
2019年2月14日
附件:
46所具有办学资质的民办幼儿园名单
序列号
乡镇
(镇、街道)
学校名称
主办单位名称
主机地址
1
刘桥街道
小百花幼儿园
卢勤摄
威宁县草海镇先富路131号
2
金钟镇
小乖乖幼儿园
闫家祥摄
威宁县金钟镇金钟村金钟组
3
刘桥街道
天天幼儿园
唐玉梅摄
威宁县草海镇健康路182号
4
刘桥街道
佳佳幼儿园
张光兴摄
威宁县刘桥街道豆阁路
5
刘桥街道
小太阳幼儿园
唐曲
威宁县健康路(县医院旁)
6
猴场镇
桂平幼儿园
翟桂平摄
威宁县猴场镇界街村7组
7
海拉镇
智慧之星幼儿园
赵敏摄
威宁县海拉乡海明村三棵树组
8
黑石镇
欣欣幼儿园
蔡世芬摄
威宁县黑石头镇黑石村街道兴石路
9
羊街镇
爱艺术幼儿园
孟炳辉摄
威宁县羊街镇羊街村街街组
10
马扎镇
牵手幼儿园
马民群摄
威宁县马闸镇青岩村2组
11
雪山小镇
小白兔幼儿园
杨江兰摄
威宁县雪山镇雪山村沟街组
12
刘桥街道
高起点幼儿园
朱家学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