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是企业名称登记的一项特殊程序,是指设立公司应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名称核准后方可申请营业执照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或者企业经营范围内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报经审批前对企业名称进行预先核准,并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报经审批。设立其他企业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十三条: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全体出资人、合伙人、合作者(以下统称出资人)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向有名称核准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扩展信息: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
第一条为了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国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工作。
参考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