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名称核准后,名称为何被他人注册?为什么拿到了工商局开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名称却成了别人的?原来,问题不在工商局审核机制,而是老板错过了注册截止日期!
为何在天楹企业集团核准后,名称却被他人注册?
为什么!名称经工商局核准后,由他人注册公司名称。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限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经营活动或转让。
这意味着,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只是预先确定了名称。虽然不能用于商业活动,但其他人不能申请核准同名。申请人应在6个月内申请营业执照,并完成公司注册流程;一旦超过6个月,已核准注册的公司名称自动失效。如果有人以这个名字申请成立公司,工商局会准许通过。
那么,注册的公司名称是否可以申请有效期延长?
回答:是的!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6个月,但只能申请延长一次,且必须在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提出申请。
如果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还没有提出申请,或者已经到期的,需要再次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公司名称核验。如果批准的注册名称已被他人占用,则只能想到其他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