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11
天津(天津):12
上海(上海):31
重庆(重庆):50
河北省(河北):13
河南省(河南):41
云南省(云):53
辽宁省(辽):21
黑龙江省(黑色):23
湖南省(湖南):43
安徽省(安徽):34
山东省(山东):37
新疆维吾尔族(新):65
江苏省(江苏省):32
浙江省(浙江):33
江西省(江西):36
湖北省(湖北):42
广西壮族(广西):45
甘肃省(甘肃省):62
山西省(晋):14
内蒙古(蒙古):15
陕西省(陕西):61
吉林省(吉尔吉斯斯坦):22
福建省(福建):35
贵州省(贵):52
广东省(广东):44
青海省(青年):63
西藏(西藏):54
四川省(四川):51
宁夏回族(宁):64
海南省(琼):46
扩展数据
省
省是指中国的行政规划。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
分配
1.华东地区(含山东、江苏、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
2.华南地区(含广东、广西、海南);
3.华中地区(含河南、湖南、湖北);
4.华北地区(含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5.西北地区(含宁夏、青海、陕西、甘肃、新疆);
6.西南地区(含四川、贵州、云南、重庆、西藏);
7.东北地区(含辽宁、吉林、黑龙江);
8.港澳台地区(含港澳台地区)。
中国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地区(州、盟)51个,比上年减少6个;660个市镇,包括:
直辖市4个;地级市285个(含新设的海南省三沙市),比上年增加7个;县级市374个,比上年减少7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1642个,比上年减少7个;市辖区845个,比上年增加15个。
参考百度百科-省会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