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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避免的是平均分割、博弈型、大股东独食型等结构设计。应遵循一个原则:二股东+大股东+四股东>大股东>二股东+三股东
创业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创业公司股东结构的确立应遵循三个原则:
一、要有核心创始人
核心创始人要有足够的股权来控制公司;如果这个人没有很多股份,他需要使用足够的控制工具:
比如其他形式的有限合伙平台建设,或者小股份占大量投票权的创业公司,如果没有核心创始人,这家公司就走不远。
二、预留一部分股权
创业时,预留20%的股权。给谁?对两种人。
一是未来核心员工:
人才是任何公司都需要的;想要人才,公司发不出工资,或者公司发工资,你不想留下来;这个时候,这个预留的股权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最好工具,所以应该把这部分留作股权激励。
三、股权与分红权的划分
股权不等于分红权,股权与分红权可以等同,也可以不等同。
拥有股权可以享有投票权和控制权,但分享股息的权利可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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