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方法:网络实名制后如需修改电子发票抬头,需携带个人证件和单位授权说明方可修改发票抬头:
1.携带个人证件到电信营业厅当面修改;
2.使用电子发票需要单位业务查阅的,需出具单位授权证明方可办理(内容由本人书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电信电子发票修改后修改文字的,应携带工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授权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营业厅办理。
扩展信息:
普通发票开具
1.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从境外收取款项时,应当向付款人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付款人应当向收款人开具发票;
2.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和顺序,逐栏逐次如实一次性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电脑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使用国税机关制作的机外发票,开具后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仅限在本市、县领购的单位和个人使用。跨市、县的,应当使用经营地发票;
5.开票单位和个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发票购书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交发票领购簿、发票办理注销;
6.一切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在采购商品、接受服务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应当向收款人索取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商品名称和金额;
7.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
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向消费者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免税规定适用于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
对外销售应税劳务;
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将物品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
无偿赠与他人物品的;
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参考百度百科-发票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