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五十七条第二款: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名自然人股东或者一名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有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该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负有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可以起名XX店,XX工作室等
可以起名XX有限公司等
可以起名XX集团公司等
在线核名,快速反馈结果
稍后将有工作人员告知您查询结果,感谢您的耐心等待!
支持多种查询,无需任何注册登录,完全免费
多维度整合关联信息,智能匹配搜索结果
数据与权威网站同步,实时更新
工商数据,全国企业信用数据库等全量信息库
一、第五十七条第二款: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名自然人股东或者一名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有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该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负有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起名推荐
非常重要,真实有效的号码才能收到推荐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