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有时公司名称已经变更,那么公司名称下授权专利的专利权人是否有必要变更呢?如果不进行变更,使用专利时颁发的专利证书和工商部门出具的公司名称变更证明是否与专利权人变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是小编的解答。
1.变更公司名称专利是否有效
有效,但需申请专利描述变更。
需填写描述项目变更申报书,提供描述项目变更证明材料,并在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描述项目变更费。
说明项目变更证明材料指:
申请人、专利权人因权利归属争议发生权利转让,发明人因资格争议发生变更的,协商解决争议的,应当提交各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权利转让协议;争议经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专利局收到判决书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上诉。在指定期限内(二个月)不答辩或者不上诉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提起上诉的,由当事人发出上诉受理通知书,人民法院原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纠纷由当地知识产权局(或相应职能部门)调解决定的,专利局收到调解决定书后通知其他当事人,并查询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指定期限内(二个月)没有答复或者不起诉的,调解决定发生法律效力;提起诉讼的,由当事人出具法院受理通知书,原调解决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因其他原因转让专利权的,除依照专利法第十条的规定外,当事人应当持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具有自我约束力
应当自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二、专利权的使用效果
(一)独占实施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其专利产品,不得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根据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因此,产品发明专利权人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的专有实施权包括专利产品的制造权、使用权、承诺销售权、销售权和进口权;方法发明专利权人除享有专利方法的专有使用权外,对根据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专有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和进口权,由方法发明专利权人享有。这里的承诺销售是指通过广告、橱窗展示或展销会展览等方式销售商品。
(2)外观设计专利权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或者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可见,外观设计专利专有实施权包括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和进口权。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大家可以了解到合法的专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具体的专利认定程度需要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实际的专利申请情况进行认定。只有符合专利认定范围的,才能认定为专利权,受专利权保护。在特定情况下,专利权的变更应以实际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