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这个答案放在这里比较合适。
以下为原文:
1.本公司产品
作为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要想赚取利润,就必须对外提供产品。
会计师事务所所能提供的最重要的产品就是审计报告。
企业要想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利润水平,产品就需要创新或与众不同。
但审计报告应严格按照审计准则要求撰写,是标准化产品,不能创新。即使近年来增加了对关键审计事项的说明,事务所之间也很难形成分化。
对于一个没有创新和差异化的产品,要想获得竞争优势,只能主动降价。低价竞争司空见惯。
较低的价格带来了质量同时下降的恶性循环。
当然,对于甲方来说,只要能在每年之前出具报告,必要时应对交易所的问询,质量高不高的问题与他们无关。
2.公司的组织结构
除了少数整合的公司外,其他公司都是松散的附属。
[I]称之为承包商模式,每个合作伙伴都是一个承包商,每个承包商隶属于一个部门,甚至有些部门有几个承包商。
承包商的生意从2000万到200万不等。即使只有200万,商行也很难染指其业务。
在这种特许经营结构中,公司只提供招牌和可选的质量检查,较大的公司可以提供技术支持。
承包商的义务是向商行支付管理费。更有甚者,分公司负责人只能靠管理费养活。
3.经营商号的业务
自负盈亏的合伙人的主要工作是承接业务,大部分业务由他方介绍。
大多数投标实际上是违约的。
审计费用的相当一部分需要支付给业务转介。(实际审计费用
下,质量如何保证?)
4.事务所审计的目的
公众对事务所期望过高,总认为事务所的审计目的是帮助投资者识别欺诈行为。
事实上,审计只是一项业务,事务所只是为了盈利。否则,如何养活事务所数十万员工?我该怎么养活那些大腹便便的承包商?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同样适用于工作在一线的员工。在时间和人员有限的情况下,一些职业敏感度较高的人即使发现一些财务指标异常,也往往难以继续深入追查。
费时费力的追踪(执行进一步的程序)对事务所来说毫无意义(除非出现问题并且问题暴露)。
通过追溯未发现异常的,追溯费用不返还;如果通过追查发现企业造假,除了辞职没有其他办法,所以追查的成本没有回报。
对于主动追查的审计人员,相信老板不会给你鸡腿。(当然,你有能力去更好的平台)
5.吐槽审核时限要求
每年约4000家挂牌公司(含IPO)、约1万家新三板公司、N多家债券发行人都需要在之前出具报告,这对事务所尤其是直接从事审计工作的事务所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通宵加班是常有的事。
因此,审计质量也会受到影响。
6.串通
可以怀疑该商行没有勤勉尽责,但不能怀疑该商行串通舞弊。没有一个签字人愿意冒着因勾结欺诈而坐牢的风险,为公司收取的如此少得可怜的费用。当然,除非私下还有其他交易。
7.甲方在内部控制之上
在近期发生的财务造假案件中,均存在甲方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形式。
我国上市民营企业大多存在一股独大的情况,董事长一言堂现象较为普遍。
所以金
玉外,失败是对大多数企业内部控制最好的描述。
但是,审计需要注重证据,可以怀疑,但没有证据,也就别无选择。
8.一些不成熟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