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名称核准需要哪些资料
如遇投资人调整,需另行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调整后的投资人仍使用原名称的,需提交调整前后投资人签字确认的文件。文件应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确认调整前投资者撤回原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的内容;二是确认调整后出资人使用的原名称内容,退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企业名称项目调整申请预先核准需提交的文件: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设立企业冠省名称预先核准
二、设立企业冠名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企业盖章确认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下列有关证明文件:
(1)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申请省字号的,应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省级民营科技企业、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申请省级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文件或证书;
(三)因持有著名商标申请省字号的,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证书;
(四)产品填补中(省)空白,申请省字号的,应提交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鉴定证明;
(5)列入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科技发展项目,重点鼓励支持产业申报省字号的,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预先核准名称延期申请书
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未在企业登记机关办理设立或者变更登记的,通知规定
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有正当理由需要延长预先核准名称有效期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延期申请。有效期延长不超过3个月,申请延期时退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延长预先核准名称有效期需提交的文件: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
1.投资者可申请延长一次预核准名称保留期限(三个月),已延长的预核准名称不得再次申请延长。
2.预先核准名称的延续,应在保留期满前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申请延续时退回《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4.公司名称登记有哪些规定?
1.一家公司只能有一个名称。
2.公司名称的构成要件为:公司所在行政区域名称、字号或者商号、行号、反映行业或者业务特点的文字、公司的组织形式。字体大小应包含两个以上字符。
3.除按规定设立的劳务公司外,公司名称不得含有其他法人名称。外资公司可以使用自然人的名称作为商号。
四、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全国性公司、大型进出口或者企业集团等,经批准,可以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国际”、“国家”、“全国”等字样。其他公司除历史悠久的知名品牌(如**京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公司外,名称前须加上公司所在省市县行政区划。如果公司有正当理由,可以使用地名作为字号,如“北京”“天山”等;但不得使用“北京市”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为公司字号。
5.公司名称须─
不得使用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和数字。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公司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一致,并依法登记。
6.公司名称不得含有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可能对社会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或者文字,不得含有政党、党政军机关、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和部队编号等名称,公司名称不得与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登记的同行业公司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在选择公司名称时要注意,公司名称中不得含有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可能对社会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内容或文字,否则名称不能获得核准,应予以注意。更多法律知识请到企名网进行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