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3月16日讯(记者卢媛)今日,记者从武汉市东西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为做好复工复产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该区对拟复工复产企业实行简化、快捷、透明申报服务。
现将工作流程公布如下:
一、申报资格标准
(一)保障疫情防控必需企业。如: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药品、防护用品、消杀用品生产销售以及原材料配套等;
(二)公用事业经营必需的企业。如:供水、供电、供热、油气、通信、环卫、医疗废物处理等;
(三)群众生活必需的企业。如:蔬菜水果生产经营,粮油食品、肉蛋奶、水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超市卖场,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批发,快递物流,周转仓储,电子商务,配送餐饮等;
(四)农业生产必需的企业。如:种子种苗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和茶叶加工、饲料加工、磷、复合肥、农膜、农药兽药生产销售、农机生产服务等相关企业和合作社;
(五)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
(六)市指挥部出具的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全国及全球产业链配套企业;
(七)春节以来未停工的企业可继续生产,防疫方案报所在街道备案。
二、申报材料
根据鄂防指发(2020)139号、鄂防指一发(2020)10号文件具体要求,为确保复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环境消杀到位、安全生产到位,街道办事处或工管办指导企业提供以下资料:
(一)复工复产申请书;
(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实行相对封闭的员工管理模式);
(3)返岗人员花名册;
(4)返岗人员健康证明(不属于“四类人群”,且无疑似“新冠肺炎”症状);
(
五)社区(大队)实地调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证明;
(六)行业主管部门资质。
三、审核流程
(一)企业向所在街道提出申请,街道受理审核后,报行业主管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企业资质认定;
(二)街道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申请后,报区指挥部(区科技局)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三)办公室批准后,报区指挥部领导批准;
(四)向街道下发复工通知并通知企业。
以上内容如需调整,按上级指挥部命令执行。
东西湖区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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