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地址的变更首先要由工商进行变更。
工商变更后,一是电子税务局长期未自动与主管税务局同步地址的,需携带以下相应资料到税务局变更,可在全市范围内办理(二分局除外)。纳税人有未结清的退(费)税申请、正在调查的案件、风险监控事项的,需要先到迁出地税务机关办理未结清的涉税事项,再变更主管税务机关。
数据:1。根据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营业执照信息发生变更的;2.根据深圳市民政局规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信息发生变更;3.根据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规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回)
二是电子税务局地址同步,主管税务局与主管税务局地址不同步的,需携带上述资料到原主管税务局办理(可先在微信公众号深圳纳税服务号点击我要办-异地-他人-市内跨区域迁移,看这里能不能办理)
3.电子税务局地址同步、主管税务局同步、主管税务局部门不同步的,需要迁移到地税部门办理(可先在微信公众号深圳纳税服务号上点击我要办-远程-其他-主管部门交办,看这里能不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