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只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分公司可以有自己的名称,那么分公司更名需要哪些材料呢?接下来就由企名网小编来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变更名称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定书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批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登记事项变更涉及修改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分公司可以变更名称。分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因公司名称变更导致分公司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承包部门的批准文件。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公司登记机关
变更登记核准的,换发营业执照。
(一)名称核准
(一)公司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法人资格证明:加盖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公司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住所(营业场所)登记表
6.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用工商局出具的函刻制公司公章
(三)工商登记
1、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四)总机构章程和设立分支机构文件复印件;股东会议记录
5.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6.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7.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盖章)
(四)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
4.行政公章
5.如果是分支机构,需要上级机构有效代码证复印件
(五)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立银行账户。
(六)税务登记证所需材料(地税)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4.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
营业执照副本
6.验资报告复印件
7.银行开户许可证
以上就是企名网整理收集的分公司更名需要哪些材料的信息。由上可知,分支机构变更名称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定书等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企名网,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