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立公司时,首先要考虑企业的名称。想了想企业名称,就不能用了,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企业名称的命名是有一定要求的,不是随便的。公司名称的核准有什么规定?下面就相关知识进行解答,以飨读者。
公司名称核准有哪些要求
一、名称的构成
名称一般依次由行政区划+行业名称+行业或业务特点+组织形式或商号行政区划+行业或业务特点+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
1.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域为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2.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在字号后、组织形式前将行政区划置于名称中:
控股企业名称不含行政区划,使用其字号;
外商独资企业使用外国(地区)投资企业名称的,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3.根据现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名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后,不得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国家公司;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历史悠久、名称响亮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二、字体大小: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不得使用行政区划作为字号,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出资人姓名作为字号:
三。工业:
1.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用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企业的经济活动性质属于不同的国民经济行业
大类的,企业名称中的行业应当以主要经济活动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类别表示。
2.企业名称中未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示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大类以上
(二)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或企业集团母公司
(三)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或者登记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同。
3.企业为体现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字号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上述地名在企业名称中不作为行政区划。
4.企业名称不得或者暗示经营范围以外的任何业务。
四、新公司法简化登记流程的意义
1.简化登记事项和证件,降低企业登记注册成本。
现实中,为了提交一份验资报告,企业往往派专人在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之间“来回跑”多次。如果企业出资人新投入资本,整体改制、设立分支机构等,验资一改,流程众多、手续繁琐,企业发展活力被紧紧“捆绑”。
而且,企业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企业需要向事务所支付几千元的中介费,这对小企业来说也是一种负担。验资报告的取消,也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
2.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减少对市场自治事项的干预。
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有限制
股东(发起人)货币出资比例。
新公司法将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股东出资额和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减少了政府部门对市场自治事项的干预,充分发挥了社会组织的监督自律作用,强化了企业自我管理,加强了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和经营场所管理,有效保障了交易安全,增加了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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