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名称被盗怎么办
1.首先建议认真学习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掌握对名称侵权行为的处理方法;
2.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实你的公司名称,看是否办理了正规手续注册登记。留存相关手续材料作为证据;
3.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查对方的公司名称是否已通过正规方式注册;
4.如果对方未按正规程序登记,你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采取合理合法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5.如果对方私自盗用该名称,造成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的,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述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如果对方还通过其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正规程序登记公司名称。此类案件属于公司名称之间的纠纷,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名称争议后,处理期限为6个月。
二、公司名称变更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并加盖公司公章);
2.申请企业(公司)登记授权委托书(领取并加盖单位公章)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及委托人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会提交决议,包括:决议、章程有关条款的修改、股东(自然人股东)盖章或者签名;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公司章程修正案;
6.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本规范适用于依照《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
以上项目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应当提交原件;
提及
提交复印件的,公司应加盖公章,并与原件一致。
三。对名称使用的限制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称呼公司名称带有“中国”字样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1.企业名称中带有“中国”“中华”“国家”“民族”“国际”字样的,由国务院批准;
2.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以及不设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或者其他应当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