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一个每年处理100+离婚案件的农民工来教你。
第一种情况: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支付婚前财产。
适当的个人婚前财产。
第二种情况:婚前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支付婚前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区分房屋的用途。如果是婚房(婚后共同生活),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非婚房(如购买、出租)一般认定为己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可以作为附条件赠与主张。
第三种情况:婚前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首付款在自己的婚前财产中,有的婚前支付,婚后的共同款暂未支付。
这种情况应按出资比例划分。比如,首付10万元,婚前交2万元,婚后共同交15万元,未交8万元,那么房屋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为15万÷(10万+2万+15万+8万)=。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也规定,这套房子应归己方所有,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赔偿金。补偿款按离婚时房屋价值×÷2计算。
需要注意两点。第一,房贷付款本息要一并计算,不能只计算本金。二是婚后共同出资,是指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性收入中的出资。比如,男方打工挣钱,女方全职照顾家庭,男方婚后支付的房贷全部视为夫妻支付的房贷。
第四种情况:婚前购房,登记在对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对对方的赠与,可以作为附条件赠与主张。
第五种情况:婚前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首付款在自己的婚前财产上,一部分在婚前提供,婚后共同付款尚未完成。
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是婚房,一般认定整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是婚房,参照第三种情况。
第六种情况:婚后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购房款全部在自己婚前个人财产中。
婚前房子是合适的
人类财产。
第七种情况:婚后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前将房屋购买在自己和对方的个人财产上。
在这种情况下,房屋产权份额一般按出资比例确定。
第八种情况:婚后购买,以个人名义登记,婚前财产首付款,婚后共同出资,但尚未缴纳。
参照第三种情形,婚前财产支付的首付款所对应的房屋产权份额应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
第九种情况:婚后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首付款以自己的婚前财产支付,婚后共同支付尚未完成。
根据第八种情况。
第十种情形:婚后购房登记在一人名下,购房款为婚后共同所得。
房子是夫妻正当的共同财产。
第十一种情况:婚后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购房款为婚后共同所得。
和第十例一样。
完毕。
需要注意的是,购房时间应按购房合同签订日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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