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比较敏感,需要向公司开票。但是,不能说开具公司发票是合规还是不合规。关键是看业务本质,而不是单纯追求三率一致(现金流、合同、发票)。
无论培训内容如何,培训机构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的,为公司指定人员(员工或他人)提供培训服务,并按规定支付相应培训费用。虽然在此过程中,培训费可能由受训人员先行垫付,即个人直接向培训机构支付。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不符合三流一致性(资金流不一致),但符合行业惯例和实际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开具公司发票没有问题,就是合规。如果没有与公司签订合同,只是为了给个人培训费开票,这种情况是有问题的,可能涉及虚开发票,即使后续公司接受发票,也可能存在问题。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先向客户解释清楚,客户原则上以公司名义签订相关培训协议也不是不可以。可以灵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