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名称和税号不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缴,维护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的各种税种的征收管理,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减、免、退、补,依照法律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征收、暂停征收、减免税、退税、补税以及其他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或者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税款、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