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必须一致,网站名称在备案完成后,但最好与备案名称在正文中有关联性,因为年检后会抽样备案。网站备案的目的是防范网上非法网站经营活动,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传播。如果网站不备案,被查处后很可能被关停。
网站备案注意事项:
1.邮寄地址要详细,网站主办方能查清楚。(如无具体门牌号,请在备案信息中注明“地址最详细,可通过此地址查找网站主办方”)
2.证书地址应详细填写,并按网站主办方证书上的注册地址填写。(如无具体门牌号,请在备案信息中注明“地址按证件上登记地址填写,最详细”)
3.网络购物、WAP、即时通讯、网络广告、搜索引擎、网络游戏、电子邮件、付费信息、短信、彩信服务属于经营性质的,应在所在地主管部门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向上述网站申报。非经营性举办者不得随意举报。
4.综合门户属企业性质,请以企业名义申报。个人只能向个人网站报告。
5.因管理局未收到上级明确文件,暂不接受博客、BBS等电子公报。请勿随意选择以上服务内容。
6.网站名称:不能是域名,英文,姓名,号码,少于三个字。
7.网站名称或内容涉及新闻、文化、出版、教育、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影视节目等内容的,请提供省级以上部门出示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前置审批文件。行政当局在未见预先批准文件前,不再审核上述类别网站的存档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