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烟草专卖局获悉,近期,国家烟草专卖局依法有序为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核发了一批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为电子烟批发企业换发了一批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有序为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颁发了一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批符合“电子烟”国家标准的电子烟产品陆续通过技术审评;6月15日,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截至目前,大部分经过认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零售商已在交易平台完成会员注册……电子烟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交易平台运营等工作有序推进。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继续依法加强市场监管,重点督促电子烟零售户落实身份证件核验、电子烟广告下架等监管要求,进一步摸清电子烟市场状况,掌握电子烟产品市场价格、库存、销售等经营信息。电子烟零售企业应严格按照电子烟监管政策要求,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不发布电子烟广告,落实警示标识,不从事排他性经营活动。
此外,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禁止销售调味电子烟是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重要举措之一。电子烟国家标准明确规定,电子烟产品不得诱导未成年人食用,不得使产品特征风味表现出烟草以外的其他风味。电子烟国家标准将于2022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过渡期内,电子烟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电子烟国家标准,尽快进行产品合规设计,完成产品改造。过渡期结束后,未通过技术审评的产品不得在境内上市销售。
“曾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