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莫名其妙被开除?需要如何解决?
香港公司通常因以下原因而退市:
1.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查。
年度审计是维持公司正常运转的一种方式。如香港公司超过注册日期不进行年度审核,多次未收到政府传票而未办理;会被罚款甚至摘牌,公司开设的账户会被冻结,资金无法支取。因此,许多香港公司被从名单上除名。
2.未按规定进行SCR备案
从SCR备案规定到现在已经三年多了。香港企业仍对SCR心存侥幸,公司经常因未能保留SCR而被注册处罚款。如被注册处检控,每间公司将被罚款8000元至20000元不等。
3.未按规定悬挂水牌
香港注册处会不时派员视察该公司注册的地址。如果公司名称没有出现在水标签上,将被处以罚款。
除上述三种情况外,下列行为可能导致香港公司退市:
1.不要做KYC。
2.企业违法经营行为经司法机关查证属实的。
3.公司名称与其他公司名称过于相似。对方已提出申诉,注册处已发出通知,但你尚未处理。
4.秘书公司如没有牌照,亦可能导致香港公司被除名。
香港公司因年审或其他原因被除名后,如何恢复使用?以下是香港公司追讨的条件和程序。
一、税务局在取消中恢复
香港公司已向注册处递交暂时吊销通知书,并向税务局递交吊销表格,税务局正在办理吊销手续。
恢复方法:
1.向税务局提交不予注销说明函。
2.缴交商业登记证费用
3.向注册处递交复原函,缴交周年申报表费及罚款
4.于公司周年日向注册处提交复原信而无须缴付罚款
II.香港公司注册处撤销后的恢复
税务注销后已发出注销无异议通知书,并已向登记处提交NDR1及注销无异议通知书。
恢复方法:
1.向登记处提交未注销说明函和恢复函。
2.缴交商业登记证费用
3.补充周年申报表的费用及罚款
三、登记处在注销书中恢复
1.提交周年申报表。
2.补充周年申报表的费用及罚款
4.从注册纪录册除名后,注册纪录册会恢复运作
经注册处处长注册后解散的香港公司,如符合新条例第761条所列的条件,可申请行政恢复注册。
香港公司行政恢复的条件
1.本公司在提出申请时,以及在本公司名称从公司登记册内作出前6个月内的任何时间,在香港设有营业地点;
2.申请人须已向注册处处长交付文件,使注册处处长可保存反映公司情况的记录;
3.署长认为合适的任何其他附加条件;
4.申请须由香港公司的董事或成员提出;
5.申请应当在解散之日起20年内提出
五、正式注销后的追偿
应申请注册而解散的香港公司,如符合新条例第765条所列的条件,可向原讼法庭申请恢复注册。
以注册方式恢复香港公司的条件
1.该公司的名称已根据第746、747或748条从公司登记册中除名,而该公司已根据该条解散;
2.公司已根据第751条撤销注册及解散;
3.主任人文条件适宜及热河其他附加条件;
4.申请须由香港公司的董事、成员或债权人提出;
5.申请应当在解散之日起20年内提出
注册香港公司前后,需要谨慎处理,按时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合法经营,才能维持公司的正常存续!维护好香港公司。如考虑不经营,将注销该公司,否则该香港公司稍后会从名单上除名
是的,不管是恢复还是对自己有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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