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业务往来、无法经营、想注销、怕麻烦、没钱、不愿报税,就不理公司……这真的“安全”吗?
有朋友咨询说,不理公司后,突然又有了生意。当他们需要重新正常经营公司时,才发现公司已被税务部门列为非正常户……我该怎么办?
撤销是否等于取消?撤销不等于取消,信用污点无法抹去,你知道吗?
注销是在法定条件和程序下终止公司法人资格。吊销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被工商局强制停止经营。
该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法人资格并未消失,所欠的债务、债权、税款仍在。
因此,撤销并不意味着取消!撤销是一种行政处罚!
要想彻底解决,就得取消。要知道,如果企业是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需要在15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并分别到国税局、地税局补足之前所欠的全部税款和滞纳金。作为法定代表人,你受到雇用限制。如果要成立新公司,新公司名称不能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名称相同。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企业名称禁止限制使用规则》第四条:
企业名称不得与被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且登记尚未注销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一、依法注销
注销步骤:
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注销
3.报纸上的公告
4.登报45天后,再次到工商局申请注销
5.到质监局取消编码
综合征
未注销的,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连续6个月以上停业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
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你会被列入黑名单,受到联合信用惩戒。三年内不能再注册公司或使用原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