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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备注栏一直是会计人员头疼的问题。如果不了解发票备注栏上的政策规定,根本无法开展工作。下面小编为大家总结了学习内容。
自行发行
业务类型
备注栏信息
文件基础
运输服务
填写出发地、到达地、车型、车号及运输货物信息
第99号公告
印花税
铁路运输企业委托印花税信息
建筑服务
注明施工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和项目名称
总局公告第20号第23号
房地产的销售和租赁
注明房产的详细地址
差税开票
自动打印“差额税”字样
预付卡
接收预付卡结算
总局公告第20号第53号
车船税发票保险领用
保险单号、纳税期限(细化到月份)、车船税征收金额、滞纳金金额、总金额等。
总局公告第20号第51号
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开具增值税发票
注明“人身险代理人汇总代开”
公告20第45号
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试点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明会员的纳税人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务登记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
税总函(2017)579号
生产企业向综合服务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退税专用
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开具发票时,应填写发票备注栏,如出发地、到达地、车辆种类和数量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
如果有更多的空间,可以单独附上一份清单。
2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不允许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由纳税人自行开具。
通过新系统中的差额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评税额)和抵扣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得与其他应税行为混用。
3
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在开具发票时,应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和项目名称。
4
销售房产时,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名称或应税劳务、劳务”栏填写房产名称和房屋产权证编号(无房屋产权证的可不填写),在“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在备注栏注明房产详细地址。
5
纳税人出租房产,开具发票时应在发票备注栏注明房产的详细地址。
6
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房地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自动打印“YD”字样。
7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征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注明征收车船税的纳税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纳税期限(细化到月)、已征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总额等,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和滞纳金的原始会计凭证。
8
铁路运输企业委托办理的印花税信息,可在发票备注栏填写。
9
对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纳税人的,
销售方收到销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销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已收到预付卡结算款”。
10
支付机构预付卡,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项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已收到预付卡结算款项”。
11
生产企业办理退税的出口货物,按照出口货物离岸价和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向综服企业开具标明“代理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退税专用发票),作为综服企业代理退税凭证。
特别提醒
纳税人打折出售商品。如果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销售金额和折扣金额(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注明销售金额和折扣金额),可以按照折扣后的销售金额征收增值税。同一发票的‘金额’栏未注明折扣金额,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的,折扣金额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大家要注意了!
代表税务机关
一、在备注栏注明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关于印发〈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开票岗位应按以下要求填报专用发票相关项目。增值税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在“备注”栏注明。
二、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房地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