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分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本市制定的劳动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到劳动局投诉需要带什么资料?一是投诉人应携带以下资料:(1)投诉人投诉登记表或举报人举报内容;(2)投诉人、举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三)出勤记录;(4)欠薪花名册(欠薪单位负责人须签字按手印);(五)与投诉人投诉案件有关的施工协议或施工合同等相关材料。2.投诉人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投诉材料。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名。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和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