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名称核准时间有多长?
企业名称核准时间有效期为六个月。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纸质文件)有效期为6个月,核准名称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
(二)有效期届满仍未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可在期满日前向工商部门申请延长名称有效期,延长期限同样为6个月。再次到期后,不能再次展期,名称自动失效;
(三)名称核准后,未取纸质文件的,名称有效期为2个月。
二是注册的公司名称能否冠以省名?
注册公司的名称可以冠以省或者省会的名称。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企业名称应当依次由以下部分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市(含州,下同)或者县(含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
三、当企业名称受到侵害时,如何处理?
(一)行政程序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两个以上企业之间因登记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相近产生争议时,登记机关应当按照“登记在先”的原则进行处理。
中国境内的中国企业名称与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发生争议,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裁决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按照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规定的原则处理。
企业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包括申请书、申请人资格证书、证据材料等有关材料。委托代理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资格证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受理企业名称争议后,应当在6个月内处理完毕。
(二)诉讼程序
如果企业擅长
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名称,误导人以为是他人商品的,被侵权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停止不正当竞争的快速请求,但企业应当对侵权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当遇到企业名称侵权时,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行政程序;一是诉讼程序(上法庭)。企业名称可以冠以省、市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