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号码是指商业办事处的名称。银行号码是指商业办事处的名称。行号与事务所名称最大的区别在于,行号只表示企业,事务所名称表示企业的承担者。比如某某药店、某某影院、某某酒店等,它们只是行号,表示不同的企业,并不表示商家。
行为人因缺乏完全商人性质而无法使用商号的,不允许其在商事交易中使用商号代替商号。
根据《德国商法典》第37条:
登记法院必须以强制手段加以禁止。同样,一个完美的商人不能在他的企业名称之外用行号代替企业名称。如果行号是商号的组成部分,是否可以作为商号使用,可以根据商号权的相关规定来决定,必须符合法律所确立的商号使用的基本原则。
对此,《德国商法典》第18条第2款规定:“不得通过在事务所中附加合伙关系或其他类似内容,给人以业务类型或范围以及业务关系的错觉。如果附加内容有助于区分人员或业务,则是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