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备案的含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解散,依法应当进行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名单。公司清算组备案应准备的材料: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2.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3.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会提交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字)股份公司向股东会提交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股东会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