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注册需要准备相关资料,那么没有营业执照可以注册商标吗?实体店名称商标注册后是否受保护?一起来看看吧。
没有营业执照可以注册商标吗?
没有营业执照不能注册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选择、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以自然人名义申请商标注册和转让,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纸等资料外,还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名称,以申请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也可以以许可证上登记的负责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以负责人名义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一)负责人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二、个人合伙企业可以以其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商号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上登记的商号的名义,以申请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申请商标注册。以全体合伙人名义共同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1)合伙人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三)合伙协议。
三、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合同签订人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
(1)签字人身份证;
(二)合同约定。
四、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自然人,可以有关行政机关核发的登记文件中公布的经营者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一)经营者身份证;
(二)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登记文件。
5.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以其营业执照或者有关登记文件核定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六、商标局对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
实体店名称商标注册后是否受保护?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局注册的商标受法律保护,因此实体店名称在商标注册后受到同等保护。
第三条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注册,供其成员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身份的商标。
本法所称证明标志,是指由具有监督某种商品或者服务能力的组织控制,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商品或者服务使用的,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质量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商标注册的相对禁止条件有哪些?
(1)仅限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
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为某一行业所认可和使用,有的与其他商品不同。任何人都不应该垄断。使用通用名称、图形作为商标,也可能损害其他同行业从业者的利益,有悖于公平竞争原则。因为这些标志本身并不具有区分不同经营者的功能,但当该等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被某经营者作为商标用于自己的商品时,以及
消费者通过使用该商标,能够将其所标识的商品与其他同类商品区分开来的,应当认为具有显著性,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例如,“掌上电脑”原本是掌上电脑的通用名称。当PDA的生产者将其作为商标用于自己的产品时,当其与同类商品的“商业通”“名人通”“速译通”等能够完全区分时,就可以认为其具有可识别性,并根据现行法律予以注册。当然,“PDA”在当时法律明令禁止将商品通用名称注册为商标的情况下被注册,并不是因为其通过使用获得了可识别性,而是商标主管机关的审查部门不理解“PDA”作为掌上电脑通用名称所引发的“意外”。必须指出的是,即使这类商标被注册,商标权人也无权禁止他人在同类商品上使用通用名称,因为它本来就是“公共财产”。
(二)仅直接标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
禁止直接使用表示商品特征的文字、图形作为商标,理由与前述禁止使用商品通用名称、图形作为商标相同。需要指出的是,法律所禁止的只是“直接”明示商品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的标志,而“间接”表明或者暗示商品某种特征的标志不在禁止之列,因为间接表明或者暗示商品某种特征的标志往往可能是具有鲜明特征的商标。即使是直接标记商品特征的标志,使用后也能获得显著特征。例如,用于牛奶等乳制品的“蒙-牛”商标,虽然直接标明了商品的原料和产地,但经过长期大量使用,已经取得了非常显著的特征性和可识别性。类似商标在2001年商标法修改前获得注册会遇到很多困难。但根据修改后的商标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注册更容易获得核准。
(三)缺乏显著特色
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这是申请注册商标的积极条件。没有显著特征标志,也没有标识的,不能登记。但经审理,在商标与商品之间建立联系,取得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的,可以予以注册。
综上,该公司无营业执照不能申请注册商标。如果对以上内容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上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