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资质要求企业近半数仍不合格
成都市住房和建设局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第二批不符合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企业复核情况的通知
成珠建发(2021)59号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落实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任务,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清零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10)128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核查工作的通知》(川建监发(2020)186号)等有关规定和《关于我市2020年第一批不合格施工总承包企业名单的公告》(成住建发(2020)245号),《关于我市2020年第二批不合格施工总承包企业名单的公告》(成住建发(2020)348号),市住建局对我市第二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了复核,现将复核情况予以通知(详见附件)。对复审不合格的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