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名称与人名重复是否构成侵权?
公司名称与人名重复不构成侵权,公司注册名称与人名没有直接关系,商标名称是指商标名称。商标是否必须有名称,各国的情况各不相同。有的国家或地区要求商标必须有名称,便于调用,有的国家不将其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的条件。中国的商标注册制度不要求商标必须有名称。行为人销售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时,商标专用权受到侵害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赔偿责任行为是承担赔偿责任,侵权人通常需要承担制止侵权的责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是侵权人的行为人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商标侵权的认定条件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将更换商标的商品再次投入市场;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造成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他损害的。
但实际上,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专用权由主体行使;行使不同的权利形成不同的权利主体;规定的侵权行为都是由主体实施的,实施不同行为的主体形成不同的侵权主体。因此;从主体的角度来把握商标侵权行为,似乎更有利于理解主体与诉权、责任之间的关系。
在
司法实践中,如果公司存在商标侵权行为,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相关情形处理不明确的,可以聘请其进行法律界定,特别是不同案件认定的具体事项不同,严重者需要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