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是公司行为准则和公司信息的总和。当然,无一例外地包括公司名称。公司章程繁杂繁多,公司名称要规定在哪章哪条?接下来,企名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名称。是公司章程的哪些章节和条款的详细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业务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础性文件。它是确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性法律文件,是公司规定公司组织和活动基本规则所必需的书面文件,是股东共同一致意志的书面表达。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公司的章程。一般在公司简介中规定在公司的第一部分。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制定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条件之一。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应当审查公司章程,决定准予批准或者登记。没有公司章程,公司就不能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时间;
(六)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大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1、《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可以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同时放弃优先购买权”。
2、《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后进行;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得转让该股权”
3、《公司章程》规定了自然人去世后股权的处置方式,其中规定法定继承人只继承部分股东权利和全部义务;同时规定继承人可以出席股东会,但必须同意股东会作出的一切有效决议。
以上是企名网整理的公司章程章、条中关于名称的相关内容。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司名称应当在公司章程的章、条中,由股东自行协商确定。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到启明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查询。com,您将得到在线的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