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七条;
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4.《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二、办理条件
1.本规范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企业申请登记授权委托书相应位置粘贴代理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以上项目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经申请人或者投资者确认与原件一致。
三。个人独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的材料
1.投资者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投资者签署的《企业申请登记授权委托书》
3.代理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资者身份证明
四、办理流程
1.验收;2.审计;3.发布通告
五、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材料须知
1.领取表:(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表(2)委托代理申请表(3)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2.本人申请(待打印)的基本内容包括:投资方名称、企业地址、经营范围、经营期限
3、投资人1寸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
4.如有正面,提交正面部分复印件
5.产权证:自有房产提交的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房屋用于居住的,提交办公或物业管理机构不扰民证明);如果出租人是酒店或餐厅,提交酒店或餐食
商店营业执照复印件;填写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投资者签字并加盖公章。
以上就是如何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相关内容,其中,个人独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由出资人或代理人签署,其相关流程因各地政策不同略有不同。详情可向当地工商部门咨询或咨询企名网漯河,减少办理过程中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