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对《合肥市企业登记名称延期申请指南》的内容感到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企名网小编为大家梳理了以下解决这一问题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大家答疑解惑。
实施主体: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一、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续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
1.投资者可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延长后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长。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延期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提出申请,申请延期时退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出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的出资人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说明: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可在“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
2.提交的申请表等申请材料使用A4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名,或加盖公章或由其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签名。
4.提交材料涉及签字且未注明签字人的,由自然人自行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报名程序
受理-核准-发出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登记承诺时限:申请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窗口联系人18823719231
联系地址:合肥市东柳路100号政务中心三区办事大厅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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