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名称不予核准
(一)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形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机关不予核准: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因前两款所列情形以外的原因注销登记未满一年的。
(二)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或者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但投资关系除外;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核准或者登记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不体现行业特点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但投资关系的除外;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不满一年的原名称相同;名称与被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哪些企业和企业集团名称中可以使用“江苏”或“江苏省”字样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人,经省局批准后,可以在名称中使用“江苏”字样:
(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
(2)投资人为跨三个及以上省辖市注册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三)由具有江苏省或各省辖市知名、知名词(商)名称号的企业控股,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四)母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且拥有4家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5000万元以上的集团名称,可以使用“江苏”字样。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省局批准,名称可使用“江苏”字样:
(
1)申报出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合伙人为企业且跨越三个以上省辖市的有限合伙企业。
(二)申报出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近三年年纳税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个人独资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
(三)成员跨越3个以上省辖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名称可加贴“江苏”字样:
(1)下属企业法人名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2)带有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名称的。
企业名称的组成部分是什么
一、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
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例:江苏企名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
例:江苏/省+企名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企业名称+行业+行政区划+组织形式
例:企名网信息咨询(江苏/省)有限公司
3.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组织形式
例:江苏省/省企名网有限公司
4.企业名称+组织形式
例子:启明旺有限公司。
2.企业名称前应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含州)、县(含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主要内容是《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
企业名称中不能包含的内容和文字
一、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党政军名称
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军队番号;
5.汉语拼音字母(用于外文姓名的除外)、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名称中间使用“国际”二字的,“国际”不能作为字号或业务特点,只能作为业务特点的修饰语,且应符合行业用语习惯,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第十条
哪些企业不能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1)国家公司;
(二)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五)具有悠久历史和知名品牌的企业;
6.外商投资企业;
(七)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三条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哪些企业可以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国家”、“国民”或“国际”等字样
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民族”“国际”等字样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以“中国”“中华”“全国”“全国”“国际”等字样作为行业限定词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