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江洪受贿一案的刑事判决书披露,江洪在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向30家影视公司收取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万元。8月22日,蒋洪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70万元。
这份刑事判决去年公示过,A股上市公司华谊兄弟、上海新文化、长城影视,以及IPO终止审查公司千乘影视等均在行贿名单中。
判决书显示,2007年7月,江洪利用担任省广播电视总台电视剧频道采购部副主任、采购科科长的职务便利,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采购电视剧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该公司发行人易某在北京给予的现金人民币44万元。
公开报道显示,华谊兄弟2009年登陆创业板,2011年在A股上市,被认为是影视行业第一股。上述受贿行为发生在华谊兄弟上市之前。
判决书还显示,2009年至2013年间,江洪先后担任省广播电视频道总编室副主任、采购部副主任,市场部节目采购部副主任、采购科科长,节目采购部副主任、采购科科长等职务。在任职期间,她利用职务便利,为东阳千乘影视有限公司、长城影视有限公司、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在电视剧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86万元。但从行贿的时间来看,这些公司的行贿行为均发生在公司上市前。
此外,涉及北京时代春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电视艺术中心、北京大唐辉煌影业投资有限公司、陕西亚亚影视文化制作有限公司、山东天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世灿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州长岛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万科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翼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时代先锋影业、北京时代先锋影业、北京时代先锋影业、北京时代先锋影业、北京时代先锋影业、北京时代先锋影业、北京时代先锋影业、北京时代先锋影业、北京时代先锋影业、北京时代先锋影业、北京时代先锋影业、北京时代先锋影业、北京时代先锋影业、北京时代先锋影业、北京时代先锋影业、北京时代先锋影业、北京时代先锋影业、北京时代先锋影业、北京时代先锋影业、北京时代先锋影业、北京时代先锋影业、北京时代先锋影业、北京时代先锋影业、北京时代先锋影业、北京时代先锋影业、北京时代先锋影业、北京
艺术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城市童话影视策划有限公司、东阳拉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东阳嘉捷方圆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北京盛世凯华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光彩世纪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广州汇通影业有限公司、北京韶华映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玉林东方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此后,江苏广电副台长张岩、节目采购部副主任江红等多人被查。2011年6月26日,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原台长、江苏广电集团原董事长周莉因涉嫌“经济问题”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
电视剧购销一直被视为广电系统腐败的重灾区。早在20日,南京广播电视集团影视部原主任余勇、辽宁广播电视台节目购销中心原主任李冲等,都与电视剧采购腐败有关。
在视频网站兴起之前,电视剧播出渠道有限,电视媒体是垄断资源,电视剧市场存在明显的买方市场现象,电视剧公司在电视平台面前势单力薄。再加上制度监管不到位等因素,一部电视剧是否值得购买,完全取决于购买领导。因此,“权力寻租”时有发生。
但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起,视频网站成为影视剧播出的新渠道,电视台的垄断地位受到视频网站的冲击。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电视剧制作公司选择上市,信息披露和市场监管日趋严格,电视台在购剧方面的红利逐渐消失。
为了防止腐败案件的发生,一些电视台调整了机制,比如将电视剧收视率与个人政绩挂钩。但也有不少人认为,这样的举措不仅不能遏制腐败,反而助长了影视行业收视率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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