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郑州4月23日电(记者李贵刚)河南省高院23日通报称,全球十大润滑油企业之一的鲁克尔石油公用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鲁克尔公司)遭遇“名牌”后,获赔134万元(人民币,下同)。
报道称,卢克尔公司是一家在俄罗斯联邦注册成立的公司,连续多年跻身《财富》世界500强前100强。
然而,世界润滑油“巨头”却遭遇了厦门一家公司、一家润滑油公司和郑州一家公司。
判决书显示,上述三家公司生产、销售的润滑油产品包装图案、油桶形状与路克尔公司相似。上述公司宣传其润滑油产品进口欧盟和世界前十大品牌。在对外宣传和产品包装中,使用了路克尔公司的俄文、英文企业名称标识和美术作品,某润滑油公司将路克尔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相关中国消费者知晓的“路克尔”名称作为企业名称。
20.路克尔公司因不正当竞争纠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诉至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厦门某公司、某润滑油公司、郑州某公司的行为构成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侵犯他人企业名称的不正当竞争、侵犯著作权。判决上述三家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某润滑油公司更名,厦门某公司、某润滑油公司连带赔偿路克尔公司80万元,郑州某公司在2万元以内对上述赔偿金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家公司立即停止侵犯路克尔公司著作权的行为。厦门某公司与某润滑油公司共同赔偿路克尔公司50万元,郑州某公司对上述赔偿金额在2万元以内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后,厦门某公司、某润滑油公司对两案不服,向河南省高院提起上诉。2
019年,两案经河南省高院审理,均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通报》指出,该案对外企知识产权的依法保护,彰显了河南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平等维护中外权利人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