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机构多块牌子”的出现有两个原因:党政不分、政府充当非政府组织。
我们看到的事业单位是一个事业单位挂党政两块牌子的典型情况,也就是说这个事业单位由党委政府来管理。作为地市级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对应的国资委党委,其行政级别是正处级,也就是说河池市国资委和河池市一个县、区的人民政府,国资委党委和县委在行政上是对等的。当然,市国资委的人员规模与一个县级政府相差甚远。比如,国资委主任和党委书记一般由同一人担任,而县长和县级政府党委书记几乎不可能担任同一职务。这种差距通过办公空间的外观可以最直观地体现出来。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国资委是一个权力非常小的单位。相反,它负责管理行政区域内数额巨大的国有资产,是名副其实的“红管家”。下面我列举一下河池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责: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二)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监管制度,依法指导县(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三)指导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战略性调整。
(四)承担监管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通过统计、审计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定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
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根据经营业绩进行任免、考核和奖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对企业董事会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等情况的监督。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承担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工作。
(八)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发展和培养管理等工作,联系中央直属驻河池企业基层党建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