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判决书格式标准:
一、技术规格:
(a)文件的字体。院名以宋体第2号书写;文件名称应为宋体汉字,用1号大标;案号和签名要用3号仿宋体。涉外文书应在法院名称前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号应注明宋字,可根据情况以法院名称排成一行或两行。
(2)标点符号。使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90年3月修订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
(3)要求文件版面编排要规范,即文件每页一般应为23-24行,每行28-30字,页边距应大于角部,左侧空格应大于右侧空格,页码应标注在页脚的中间或右侧位置。
判决分类:
民事判决书有几种类型:第一审程序民事判决书、第二审程序民事判决书和审判监督程序民事判决书。如何写好民事判决书是法律写作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民事判决书也是法学界常用的应用写作文体。
一审判决
第一审程序民事判决书,又称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受理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后,依照国家民事法律法规或者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处理决定,解决案件实体问题。
二审判决
第二审程序民事判决,又称第二审民事判决,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不服第一审法院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或经济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审理后,依法作出维持或者变更第一审民事判决的书面决定。
再审判决
审判监督程序民事判决,又称再审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向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向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
对协议作出决定、调解后,发现有错误的,或者根据当事人符合法定条件的重新申请,或者根据人民检察院抗诉,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后,作出书面决定,重新确认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特别程序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章的规定,为确认某一法律事实是否存在或者某一权利的实际状态而作出的书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