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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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只允许使用一个名称,不得与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登记的同行单位(经营单位)同名。请问《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中,医学研究和药品研究是否属于同行(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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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相同是指构成名称的各个部分(行政区域、字号、业务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都相同,而不仅仅是指业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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