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开公司,但一开始不小规模纳税。等到后来开始缴税时,他们不知道该写公司名称还是法人名称。下面小编为您解答企业名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纳税人名称:
1.纳税人名称为公司名称;
2.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纳税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每个税种都有自己的纳税人。纳税人是谁,一般是随着课税对象的确定而确定的。
3.纳税人名称是指纳税人名称。纳税人为单位的,纳税人名称为该单位营业执照上的名称。纳税人为个人的,纳税人姓名为个人身份证上的姓名。
纳税人的权利:
一、知情权
纳税人有权向税务局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纳税程序的有关情况,包括: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办理税务事项的时间、方式、步骤以及需要提交的资料;应纳税额核定等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和计算方法;纳税人在纳税、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等方面与税务局发生争议或者纠纷时,可以采取法律救济途径和需要满足的条件。
二、保密权
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局对纳税人的信息保密。税务局将依法对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密,主要包括纳税人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以及纳税人、主要出资人、经营者不愿公开的个人事项等。上述事项,未经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或者纳税人允许,税务局将不向外国部门、社会公众和其他个人提供。但根据法律规定,税收违法行为信息不属于保密范围。
三。税收监督权
纳税人被税务局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如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纳税款、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等,可以
检举控告。同时,纳税人有权举报其他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
四、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纳税人可以直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税款报告,也可以按照规定通过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但以邮寄、数据电文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经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纳税人通过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并以邮政部门的回执作为申报凭据。邮件申报以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数据电文方式是指税务局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局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相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税务局。
V.申请延期申报的权利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税款报告的,应当向税务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在批准的期限内办理。经批准延期申报报送事项的,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按照前期实际缴纳税款或税务局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在批准延期内办理税款汇算。
六、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权利
纳税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国家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参照省级税务机关核准权限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一是因不可抗力原因,使纳税人遭受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二、应付职工薪酬中扣除当期货币资金
资本和社会保险费之后,还不够缴税。
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的权利
对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局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费手续;纳税人自汇算清缴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请求税务局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局自收到纳税人退费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核实并办理退费手续。涉及退还国库的,依照国库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退还。
八、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利
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书面申请减免税。减免税申请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减免税审批机关审批。减免税期满,自期满次日起恢复纳税。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局报告;不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纳税人享受的税收优惠需要备案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事前或者事后备案。
九、委托税务代理权
纳税人有权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下列事项:办理、变更、注销税务登记,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纳税申报或者扣缴税款报告,纳税、退税申请,制作涉税文书,审核纳税情况,建立台账制度,办理财税咨询,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税务行政诉讼以及其他规定业务。
十、陈述和抗辩权
纳税人对税务局作出的决定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纳税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其行为合法的,税务局不得对纳税人实施行政处罚;即使纳税人陈述或者申辩不充分、不合理,税务局也会向纳税人说明实施行政处罚的理由。税务局不会因纳税人的抗辩而加重惩罚。
十一、税务稽查证明与税务
送达查验通知书上的拒绝查验权
税务局派出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向纳税人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纳税人未出示税务检查证件、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有权拒绝检查。
十二。税收法律救济权
纳税人有权对税务局依法作出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
纳税人、纳税担保人、税务局必须先按照税务局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代缴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然后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纳税人对税务局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